失业人员可享哪些待遇
失业后,如何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是否可以获得生育补助?昨天,市人社局针对市民最关心的失业保险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1、什么人能领失业保险金?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等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者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法定义务并符合法定条件。法定义务是指失业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法定条件是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具体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三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每月多少钱?都有啥待遇?
哈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区每人每月735元,所辖县(市)每人每月518元。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失业保险金;二是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三是生育补助金;四是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五是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农民合同制工人由于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其解除合同失业后,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3、最多能领多长时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来计算: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生育补助金如何申领?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生育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按现在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735元3=2205元。由本人携带医院住院单、出生证明、计划生育等材料在3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待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