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参保申报
(一)用人单位新参保申报:
先由用人单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和拷贝申报资料,录入完毕后携带以下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上年度《劳动情况年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报表的单位出具能够说明本单位及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凭证及复印件,并由主管单位出具证明。
(二)参保单位进入新的缴费年度时的申报:
参保单位在每年的4-5月携带软盘和本单位上年度的《劳动情况年报表》或本单位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中拷贝本单位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表》;审核本缴费年度的失业保险应缴基数;然后,根据审核的基数申报个人和单位的本年度缴费基数。
(三)参保单位的异动申报:
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在初次申报完成后,若有人员异动(增加或减少),则应及时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异动情况表》(书面一份并加盖公章,软盘拷贝一份)于当月1日至20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异动当月异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