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长沙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跟现代语文网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长沙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劳动合同期内本人主动辞职的,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办理申领手续前,应先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可以到社区现场办理,也可下载“智慧人社” “长沙人社”手机APP办理。
二、长沙失业保险金多少钱每月
根据长沙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022年4月1日起,长沙市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市本级、望城区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737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566元/月。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现处于失业状态;
2.失业前最后工作单位参保地为长沙;
3.申请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4.申请时不属于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已办理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5.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
二、申领标准
1.2020年7月以后就业(新参保)再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发放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2.2021年1月以后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或2021年1月后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发放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2021年1月以前失业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不符合领取条件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发放标准按2021年政策规定执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注意:2022年市本级、望城区失业保险金为1737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为156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