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如何缴费?缴费基数是多少?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上限20268元;下限3376元
失业保险:上限17565元;下限1720元
工伤保险:上限无;下限172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3%;个人8%
医疗保险(含生育):一档单位5.5%;个人1.5%。二档单位2%,个人0%
失业保险:单位0.8%;个人0.2%
工伤保险:单位0.1%-0.6%;个人0%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各发卡银行营业网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润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待遇核定基数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9年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倍执行,缴费基数下限不变,继续执行2019社保年度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9年度本省第二类片区(珠海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855元)3倍执行,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
二、待遇计发基数
计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时,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407元核定。
按照省的有关规定,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涉及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2019年度珠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407元核定。
三、执行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计发基数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计发基数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2020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2.与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社保待遇情况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