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黄山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20年黄山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缴费基数下限执行2019年度标准,为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017元;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为201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9759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 单位:按行业风险类别在0.2%~1.9%之间浮动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注:该数据只提供参考,如若有差异请以本地实际缴费比例为准。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缴费地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屯溪区天都大道市委市政府大楼
电话:0559-2355346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屯溪区江南新城兴昱路7号政务中心
电话:2596318
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58号
电话:0559-3511366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徽省歙县徽城镇新安路40号(县邮政局隔壁)
电话:0559-6512725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黟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电话:0559-2267108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玉宁街
电话:0559-7512244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徽省祁门县新兴路446号
电话:0559-4513215、4518891
单位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认真填写《黄山市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表》
2、单位申请的需盖本单位公章,个人需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在3017元-19759元之间选择相应档次进行缴纳。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9%或5.5%(其中5.5%档次不建立个人账户)
缴费标准
2020年黄山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在2019年每人250元基础,再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个人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71号)精神,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55.24元/月,核定20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365.72和3017.01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2号)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专项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现将我市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养老、医疗保险费基数和档次公布如下(见附表)。请灵活就业人员随时关注银行存折的扣缴情况。尚未完成2020年度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尚未完成领取失业金期间欠费的领取失业金人员,请于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工作。从今年起,每年年底前省人社厅养老保险系统自动将已申报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予以清理,且不再给予补缴。黄山市人社局 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医保局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