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8号)明确: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56元,其中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等11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325元;2019年韶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277元。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下限仍为2924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执行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我市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下限仍为3803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执行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5173元/月,下限为4366元/月。执行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我市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四、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831元/月,下限仍为1410元/月。执行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五、工伤保险缴费。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执行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等部门最新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8号。小编给大家整理出具体涉及的以下3点内容:
01各片区月平均工资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56元。
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880元
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5855元;
第三类片区(汕头市、肇庆市)为5400元;
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5325元。
02缴费基数上限调整执行时间
各市以2019年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限(上限精确到元位)。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03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第三条规定,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
广东省21地市2019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具体如下:
第一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803元,涉及区域为:广州(注:深圳按照往年惯例、结合2019年4月份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深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将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3803元);
第二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76元,涉及区域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6市;
第三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涉及区域为:汕头、肇庆2市;
第四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24元,涉及区域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1市。
附:广东省21地市社平工资涨幅分析(2019年度、201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