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参保人员在市内流动就业,只需用人单位或本人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转移接续等程序,都由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有效减少了参保职工来回跑腿的麻烦。市社保征缴中心对金保系统社保转移模块进行了优化,市内社保经办机构之间通过此系统共同操作,可实现当天办结,有效提升市内社保转移经办效能。
按照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同时,一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参加省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人员,可以单独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条件
本地转出外地:
1.参保人员需为暂停状态(停保);
2.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外地转入本地:
1、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缴纳养老保险(无年龄限制)。
办理材料
本地转出外地: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外地转入本地:
1.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如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办理流程
社保转入连云港: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转出连云港: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自然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 0518-12333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
官方网站: http://www.lyghrss.gov.cn/default.aspx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