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7月2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20缴费年度(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继续按2019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2745元/月执行,上限暂按14394元/月执行。
要点二、7月2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对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通知通告】
安阳市2020年度灵活就业和困难企业参保人员医保缴费标准通知
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关于调整城镇灵活就业和困难企业参保人员
2020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全市城镇灵活就业和困难企业参保人员:
按照《安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安政〔2011〕39号)、《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10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0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缴费年度(2020年7月?2021年6月)全市城镇灵活就业和困难企业参保人员在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前,年度缴费基数暂按4975元执行。其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费率为3.2%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59.2元;缴费费率为5%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248.75元。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职工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06.96元,退休人员月缴费标准调整为74.63元。
特此通知。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