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退休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所从事的工种在国家规定的本行业特殊工种名录范围内,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各行业对工种年限另有规定的,按各行业的规定执行)。
(三)职工病退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等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退休待遇核准网上申报
企业完成拟退休职工的资格前置审核(包括原固定工工龄预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输入职工编号,核对职工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工龄等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输入职工的户籍地址、所属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联系电话、代发养老金银行存折帐号等基本信息,网上点击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于次日在网上下载打印《青岛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工作流程
完成对拟退休职工基本信息、养老待遇的确认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1)《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申请表中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申请退休类别、代发待遇项目、退休公示等信息需填写完整,同时企业加盖公章、职工签字确认);
(2)《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
(3)职工档案(市内三区的企业携带原固定职工档案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处审核视同工龄,其它各区、市企业携带原固定职工档案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视同工龄。);
(4)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5)银行结算账户存折;
(6)其它需提报的材料。
办理机构:企业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