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社保局局长韩成提出,确保8月底前实现各类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此前,从政策上,自治区已把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个险种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包含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转诊转院等各类人员。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一定要先到参保地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住院时要携带社会保障卡,这是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前提条件。
实际操作中,因各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合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不一,参保居民、农牧民外出少做备案登记,此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针对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目前,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博州、克州、哈密5个统筹地区已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其它9个统筹地区已完成整合方案、出台办法。
此次安排部署要求,已实现并轨的统筹地区,要对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原新农合人员,积极主动通过各种渠道整理登记备案信息。尚未实现完全整合仍双轨运行的统筹地区,要按“走一个、登一个、接一个”的方式,对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原新农合人员零星登记备案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同时,要求加快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度,今年9月,各统筹地区都需实现城镇居民、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统一标准缴费,在2018年1月1日起实现待遇统一。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是自治区社保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此次限时将城乡居民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更好保障各类参保人员的权益。
根据要求,各地要本着急需先行,方便参保人员的原则,扩大备案范围,完善备案流程,简化备案手续等重点环节,尽快实现参保人员网上备案、电话备案和自助查询、信息变更等业务,转诊转院人员由定点医院办理备案手续,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审批盖章,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新疆新农合新政策
最近新疆公布的针对新农合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新疆今年开展了农牧区居民22类64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并实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
2. 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水平提高,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医疗机构分类 | ?类 | ?类 | ?类 | ?类 | ?类 |
各类主要所指 | 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 | 县城一级二级医院 | 城市一级二级医院 | 城市三级医院 | 被处罚 |
的医院 | |||||
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 | 90% | 1000以下50% | 75% | 70% | 55% |
1000以上75% | |||||
注:1、对“国家基本药物(2012版)”和“安徽省补充药品”中的所有药品及“新农合药品目录”内的中药(含有批准文号的中药制剂)、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在表中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 | |||||
2、在非即时结报的省内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比表中的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3、按病种付费的报销比例另行规定。 |
新农合报销比例
3. 改善管理服务,头款新农合异地就医和结算服务;
4. 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机制。
新疆新农合报销流程
新农合参保人在门诊、住院结束后,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报销:
1. 新农合门诊报销流程
门诊就医→医生填写就诊记录→参保人就诊时填写登记表、门诊报销汇总表等,并签字→向当地新农合门诊报销部门提交资料并申请报销。
2.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
入院→看病→新农合住院专用窗口办理出院领取补偿。
3.新农合异地就诊报销流程
带上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新农合证、医疗费用发票、医保卡、身份证前往新农合所在地卫生院审核报销,同时还需要开具转诊证明(入院时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