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公布了2017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标准。2017年度全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94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4700元。企业职工应以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7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工资收入低于2940元的,按2940元计算,高于14700元的,按14700元计算。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2940元至4900元之间自主确定月缴费基数。
目前,滨州市2017年度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已经全面开始。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工作也从即日起开始。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及时缴费,不及时缴费的将加收全额滞纳金。另外,职工医疗保险还要求缴费必须保持连续性,一旦断保,将会影响医保报销待遇的正常享受。
据介绍,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采取按月缴纳的方式,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同时,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滨州市采取按年度缴费的办法,按照新的缴费基数,2017年度以个体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分别为:7056元和3295.2元,共计10351.2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于每月的25前就近到滨州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台自助柜员机缴费。在市、县(区)社保经办大厅、乡镇办(街道)人社所及部分药店、商场等有300多台自助柜员机等可提供缴费服务。
个体参保人员也可到滨州市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缴费。补缴以前年度或只缴今年部分月份的社保费需要到前台缴纳。
延伸阅读
社保缴费有两个重要概念,分别是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区域间的缴费标准大同小异。
在我国各个区域之间,社保的缴纳与领取情况并不一致,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当前上海、北京、深圳的单位缴纳比例分别为21%、20%和13%。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这是因为,在我国社保制度统筹建立的过程中,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而是从区域统筹开始,在发展初期表现出高碎片化特征。
统筹地区也叫统筹单位。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市)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这样一来,县(县级市)、设区的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可以成为统筹地区,致使其数量一度高达2000多个。以苏州为例,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而同属苏州管辖的相城区、吴中区、园区与苏州市区分别是独立的统筹区。
区域间的统筹情况存在差异,目前,确定已实现省级统筹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陕西等。五险的统筹程度也不相同,基础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省级统筹,但基础医疗保险等的统筹层次大多局限在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