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陕西社保缴费基数有什么调整呢?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参保报销方式:
城镇普通居民医保对象: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门诊报销50%,最高报销限额500元。最高报销额为14万,除去起付线外,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75%,一级及以下85%。
少年儿童报销: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城镇职工医保对象:城镇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所缴纳的医保费,部分打入个人账户(医保卡),用于购药等。住院最高报销额为40万元。
新农合对象:西安地区农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万,其中住院补偿最高为13万元,其余2万元为门诊和慢性病的报销补偿。
?职工?
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依据职工就医医院的级别及住院次数设置。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个人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
医院级别起付标准:
第一次: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
第二次:三级医院7%、二级医院5%、一级医院4%;
第三次及其以上:三级医院5%、二级医院4%、一级医院3%。
住院医疗费在各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帐户支付或由本人自付。
职工个人自付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一万元:一级医院10%、二级医院12%、三级医院15%;
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1%;
5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均为5%;
退休(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按在职职工相应标准降低三个百分点执行。
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一级医院12%、二级医院9%、三级医院7%;
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一级医院3%、二级医院5%、三级医院8%;
5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均为5%;
特殊门诊项目:
1、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2、门诊治疗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住院方面:
乡镇及一级定点医院,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无起付线,报销60%;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起付线为80元,补偿比例为90%。
区(县)境内的区县级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市级定点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区(县)境外为500元,补偿比例为70%-80%。
社保基数怎么算
西安中普劳务有限公司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取值范围应以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为上限,60%为下限。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896元,月平均工资为4741.33元,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2845元,上限(300%)为14224元。
(二)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
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93元,月平均工资为5266元,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为3160元,上限(300%)为157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