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退休?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退休:
正常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诊断证明,并经自治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因工致残退休的条件: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诊断证明,并经自治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审批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报送材料:
(1)申请鉴定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单位向申请鉴定人员下发《因病申请提前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流程告知书》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名后上交单位一份;
(3)单位收集整理申请鉴定人员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医疗病历复印件以及相关医学检查资料复印件;
(4)单位对申请鉴定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签认,按照公示模板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5)单位根据申请鉴定人员材料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内部分内容由申请鉴定人员填写。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收齐后于每月5日?15日报局社保处养老保险科;
(2)报送审批。局社保处养老保险科对全局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于每月20日?25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进行审批,再由社保处工伤失业科上报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组织鉴定。由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员进行见面鉴定,并下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审批。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本人自愿提出病退申请,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社保处养老保险科,报送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审批后,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3、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多少年才可以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4、社会保障部门对职工办理退休时的年龄如何认定?
劳动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规定:退休年龄的认定以本人人事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5、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自治区新政发[2006]59号文件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
1.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X0/C1十X1/C2十……十Xn/Cn+1)÷N
公式中,X0、X1……Xn为职工退休当年及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C1、C2……Cn+1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1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为职工参与计算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本人视同缴费年限×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