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眉山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现代语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眉山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至全市上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上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依据,由市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起付标准降低50%。
保障待遇。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单次或累计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大病保险总体报销比例不低于60%,合规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具体报销金额按比例分段计算,不设封顶线。扣除起付标准后的具体分段报销比例为:20000元及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70%;10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0%。Ⅱ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对应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二、眉山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