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郑州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现代语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郑州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一、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医保类别 | 起付线(元) | (在职职工甲类药品或检查项目)报销比例 | (退休职工甲类药品或检查项目)报销比例 | 床位费(元) | 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万元) | 年度内商业保险报销金额(万元) |
河南省医保 | 900 (年度内二次住院减半,不超14天免收) | 85% | 90% | 25 | 15 | 40 |
郑州市职工医保 | 600 (年度内二次住院减半) | 90% | 95% | 25 | 15 | 40 |
铁路医保 | 900 (年度内二次住院减半,不超14天免收) | 85% | 90% | 25 | 6 | 30 |
郑州市城镇居民 | 1200元(年度内二次住院或14周岁以下儿童住院减半) | 1200-5000元60% | 25 | 15 | 40 | |
河南省城乡居民(原新农合) | 1200-4000元53% | 25 | 15 | 40 |
二、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待遇:起付线1.1万元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
分段报销比例如下:
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60%;
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0%。
年度内最高报销金额为40万元。
三、河南省城乡居民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1、保障对象
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困境儿童。
2、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政策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3000元,除去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报销后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部分费用按以下分段比例报销:
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85%;
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95%;年度内不设封顶线。
四、医保统筹报销计算方法
医保统筹报销金额=(住院总费用-自费项目费用-乙类项目个人自付费用-起付金)x报销比例(在职/退休)
五、以下情形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以体检、预防保健为主要治疗目的就医;
2、由于第三方责任人侵权(如打架斗殴、交通事故)行为造成参保人伤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负担;
3、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4、应当由工伤、生育、公共卫生基金负担的费用。
二、郑州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报销范围
根据《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应持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对于参保后已享受医疗待遇但医疗保险IC卡尚未发放而住院就医的,应在治疗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报销。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医保卡复印件;
(2) 中国银行储蓄卡或者存折复印件;
(3) 发票(医疗结算单据报销凭证联)、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4)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
(5)出院证明;
(6)意外伤害住院的报销时需要提供受伤当地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据的受伤过程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