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吉林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现代语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吉林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合)人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大病保险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后,对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补偿。补偿比例逐步达到个人实际负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50%以上。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1.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报销15%,
2.退休人员报销10%;
3.乙类药品费用报销25%;
4.高精尖检查治疗费报销30%。
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报销比例20%;
2.乙类药品费用报销比例25%;
3.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报销比例30%。
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
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支付标准
1.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
2.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
3.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费用)。
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
慢性疾病、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线为700。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门诊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是80%。
住院报销比例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在职职工报销比例40%。
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二、吉林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