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
时间:2021-08-16 04:55:25
华夏高考网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
劳动法
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
相关推荐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2021-12-23 01:49:29
仲裁申诉时效、办案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2021-08-16 04:55:23
劳动仲裁诉讼的涵义
2021-08-16 04:55:22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
2021-08-16 04:55:20
劳动法男的有陪产假吗
2021-12-23 10:45:14
201劳动法辞职赔偿规定【新版】
2021-12-23 10:43:21
新劳动法对假期工资规定
2021-12-23 10:40:33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
2021-12-23 10:39:15
今日更新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
2021-04-29 13:26:54
事业单位加班费规定及标准(文件)
2021-04-29 13:25:22
如何计算事业单位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2021-04-29 13:24:26
劳动法关于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2021-04-29 13:23:35
仲裁申诉时效、办案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2021-08-16 04:55:23
劳动仲裁诉讼的涵义
2021-08-16 04:55:22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
2021-08-16 04:55:20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2021-08-16 04: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