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安徽淮南一位卖野菜的老人收到50元假币,伤心落泪。路过的一位大姐当场拿出100元,塞给了老人。这样类似的事情屡屡发生,那么使用假币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
使用假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国《银行法》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可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一般而言,在明知是假币的情况,持有、使用的假钞面额超过4000元以上的,即可按《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面额在 4000元以下的,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和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团伙性制售假钞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假币是否违法,主要看使用者是否知情,是主管还是客观。具体言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1)被验是假币或者被指明后继续持有、使用的;
(2)根据行为人的特点(如知识、经验)和假币的特点(仿真度),能够知道自己持有、使用下限币的:
(3)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被告人是“明知”的等。
不知是假币而使用是不会被罚款的,只有在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使用时,才能对其进行处罚,达到犯罪程度的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有人会说,那我收到假币不报警也不花,这样总没事了吧,其实这样做也是犯法的,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持有假币的情况。
收到假币怎么办
收到假币时除了报警,建议交给银行,银行会集中销毁。把假币交给银行后,银行会开出一张假币收缴凭证给你,如果你不是很确定是假币,还可以在3个工作内持凭证到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或银行授权机构申请鉴定。如果在存款的时候银行发现有假币了也会强制收缴回去,数额大会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
2013年9月24日,成都交警在对一辆克隆出租车进行检查时,从驾驶员庞某搜出44张百元面值的“钞票”,后经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鉴定,该4400元的百元钞票全部系假币。
据庞某交代,这些假币是自己以每张17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的,本想拿出来用,但发觉这些假钱仿真度不高,不敢用。于是庞某把假币揣在了裤兜里,准备合适的时候再用。
庞某所购买的假币还没来得及使用,就被查处了。庞某在诉讼中辩称,这些假币并没有使用,也没有流入社会,自己也是第一次购买,因此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经过审理,青羊区法院经认为,被告人庞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最终判处被告庞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