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工资标准
针对网络流传解放军将于近期涨工资一事,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上校在今天(27日)的记者会上证实消息属实。国防部还就退役军人的福利待遇问题进行了回应。以下是实录。
近期,互联网论坛和微信中流传解放军将于近期涨工资,请予以证实。
吴谦表示,这个消息我可以证实。此次适度上调军人工资是落实国家建立工资定期增长机制之后的首次调资。需要指出的是,军人工资水平是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军人职业特点合理确定的。军人工资保持在一个适当水平,有利于减轻军人后顾之忧,激励广大官兵更好地履职尽责。
对于这次现役军人涨工资后,是否会相应提高退役军人的工资或福利待遇?一些退役军人的生活遇到了暂时困难,军队会不会采取措施和办法解决这些退役军人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
吴谦回应称,你刚才谈到了退役人员的生活,确实有部分退役人员的生产生活遇到了一些暂时困难。*、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广大退役人员十分关心,对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了大量工作,提高退役人员的优抚待遇,部分退役人员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改善。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种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健全,相关政策逐步完善和落实,部分退役人员暂时生活困难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延伸阅读】
退役军人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作为军人享受的8项保险待遇之一,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军人退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解决养老保险政策军地衔接问题,对退出现役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国家给予的补助。
近期,编辑部收到部分转业军官和退伍战士的来信,反映他们在返乡办理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时遇到的一些困惑。为此,我们将他们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并联系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有关部门,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敬请关注。
相关政策答疑解惑
问: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范围包含哪些人员?
答:10月1日以后下达转业、复员或者退伍命令,计划分配和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选择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退出现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军人,以及退出现役采取国家供养方式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退出现役时不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问: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如何计算?
答: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照本人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12%为单位缴费、8%为个人缴费)。其中,转业到企业、自主就业或回农村的,按照本人的全部服役月数计算;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10月1日以后的服役月数计算。退伍义务兵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照本人10月1日以后服役各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8%为单位缴费、4%为个人缴费)。退伍义务兵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
问:军人退出现役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补助资金如何转移接续?
答: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的,退役军人将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等保险关系转移资料交到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2017年以前退役保险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的,应当将保险金交给安置单位。
复员、自主就业或者回农村的,由退役军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等保险关系转移资料,到户籍地保险负责企业职工养老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军人职业年金关系由个人保存。
以上两种情况在办理时,还须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转业干部或退役士兵证等。
退出现役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本人将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缴费工资基数表》,交给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保管。
问:不及时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将会带来什么影响?
答: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时,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退役军人只有在地方接续了保险关系,服现役年限才能与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合并计算,如果不及时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将会直接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累积和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以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计算,如果不接续保险关系,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伍义务兵每月将少领取180元养老金,下士将少领取390元。
问:军人在军队内部调动或者调至武警部队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在军队内部调动或者调至武警的,不转移军人退役基本养老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将缴费工资基数等信息转入调入单位。
问:军人在服现役期间死亡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如何处理?
答:军人服现役期间死亡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个人缴费部分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及相应利息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问:如果转移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本人可联系原单位财务部门,由其重新打印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把以前留存的转移凭证复印一份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然后邮寄给本人或安置(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