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的李先生7月1日求助称,“我4月初在睢阳区购买的住房,5月初上交了申请购房补贴的材料,但到现在也没有消息”。
记者报告
“所有手续交上去了,但一直没有等到发放的购房补贴。”李先生说,陆续听说有人领取到购房补贴的消息,不知道为何自己的申请迟迟没有消息,“听说和我差不多时间申请的人说,在梁园区申请的早就领到了”。
对于李先生的求助,7月1日记者采访了睢阳区行政服务大厅房管局窗口周副主任。“市里给的资金已经申请完了,现在已经暂停收件了。”周副主任说,市财政分配给睢阳区购房补贴资金一共是3500万元,目前已经接受了1500多户的申请,“只要是已经收了件的申请,如果不存在资料不完整的话,基本上都是可以领取到购房补贴的”。
据周副主任介绍,因为房管局窗口接受了申请之后,还需要将相关的资料交由其他部门进行“联审联批”,所以需要一些时间。“只要交过申请后,没有接到电话说是存在问题的,基本上都是通过了申请的。”
“梁园区的申请数量没有睢阳区的多,有1300多件,而睢阳区的已经有1500多件。”周副主任说,现在睢阳区已经暂停收取购房补贴的申请了,等到上级往下拨钱的时候再继续相关的申请。
通过《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试行)》文件记者了解到,凡是在商丘市中心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由财政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范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进城购买的农民;第二类是除进城购房农民以外的所有购房对象;补贴标准:进城农民购房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其他人员购房每平方米补贴200元[范围以90平方米(含)为限,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补贴程序:此次补贴购房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备案,各级房管、财政、税务、民政、审计等部门予以配合。补贴对象购买房屋或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并缴纳契税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区房管部门会同市、区两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对补贴申请予以审核。经联审合格的,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区房管部门,由区房管部门直接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