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理顺我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内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一档2.3元/立方米调整为2.5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上部分)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调整至二档3.32元/立方米;
本季度7月气量仍执行原价格,8、9月份气量按调价后的价格执行;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每户每月用气量在30立方米及以内部分优惠0.2元/立方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公司的服务热线95158进行咨询。
新奥燃气温馨提示:9月30日前购买2018年第三季度气量,仍然可以享受7月份(气量50立方米内)2.3元/每立方米的价格,请广大市民理性购气。
据了解,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做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用气。目前,居民用气门站价格采用最高限价,非居民用气采用基准门站价格。
早在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就曾发出通知,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居民用气将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