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发改委举行的常州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新闻通气会上得知,2019年6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具体调价内容为:
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45元调整为2.72元,每立方米上调0.27元。各阶梯比例仍按国家、省规定的1:1.2:1.5执行,其余政策不变。调价后,第二阶梯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2元,第二阶梯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4元。
继续对经民政局、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底”实行用量补贴,每月每户免费使用5m3天然气。
执行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气价,每立方米销售价格由2.70元调整为3.00元。
调整前后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对比表
用量:m3/户月;价格:元/ m3
阶梯 | 月用气量 | 调前 到户价 | 调后 到户价 |
第一档 | 用气量≤25 | 2.45 | 2.72 |
第二档 | 25<用气量≤50 | 2.94 | 3.26 |
第三档 | 用气量>50 | 3.68 | 4.08 |
说明:按居民家庭平均3人/户计算(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8立方米用气量),将每户用气量划分为三个阶梯,气价按阶梯递增。一、二、三阶梯每户月用气量分别为:用气量≤2 5立方米、25 立方米 <用气量≤50立方米、用气量>50立方米 。
经综合测算,按照2018年市区家庭平均月用气量14.28 m3计算,调价后月增支4.07元。其中:第一阶梯覆盖率为87.42%,调价后月平均增支2.72元;第二阶梯覆盖率为10.73%,调价后月平均增支9.03元;第三阶梯覆盖率为1.85%,调价后月平均增支39.61元。对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每户月平均用气量约1196 m3,调价后月平均增支358.66元。
为什么调价?
国家发改委发文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非居民接轨,即我市门站价格由1.75元/m3上调为2.04元/m3,上调0.29元/m3,加上川气门站价格上调影响,经综合测算,上游门站价格上涨影响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0.35元/m3。
本次调价同时落实省发改委相关要求,并按照成本“适度疏导、合理分摊”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