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1月23日《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15号)及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8〕52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2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由3.31元/立方米下调为2.9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低0.36元。
此次调价后,玉溪居民生活用气将继续实行阶梯价格:
1、年用气360立方米内(含360立方米)执行第一档气价,气价为2.95元/立方米;
2、年用气量超出360立方米且在540立方米内(含540立方米)执行第二档气价,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即3.54元/立方米;
3、年用气量超出540立方米后执行第三档气价,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即4.43元/立方米;
4、低保家庭年用气120立方米内(含120立方米),将执行1.64元/立方米的优惠用气政策。
“我市中心城区采暖用户累计有100余户,涉及润玉园、红塔山庄、玉山城等小区。”
玉溪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段海娇介绍说,以前取暖用户执行的是阶梯气价,即:年内累计充值小于360立方米,价格按2.95元/立方米计算;年内累计充值360立方米?540立方米,价格按3.54元/立方米计算;年内累计充值540立方米以上,价格按4.43元/立方米计算。因采暖耗气量大于一般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对于该类用户成本较大,市民普遍希望降低采暖用气价格。
为提高玉溪市天然气利用程度,同时让天然气居民用户得到更多的实惠,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引导居民合理用气,降低采暖费用支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玉溪市实行生活用热水及采暖用户天然气阶梯气量有关问题作出批复:
自10月1日起,对使用天然气采暖用户,可向燃气企业申报,经核实后每年一次性最高可购买2000立方米气量,价格执行第一档居民生活气价,即2.95元/立方米。采暖用户购气后,如终端居民用气价格上涨,保持一次性购气价格不变;如终端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则顺价调整。
另据介绍,玉溪中心城区用气居民累计15000余户,涉及200余个老旧小区及已通气新小区,一般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和价格继续执行《关于实施玉溪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即2.9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