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9〕213号)等文件精神,特困人员(原指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现根据2020年我区低保标准,对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20年10月1日起,低保标准850元/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1105元/月。
衢州市2020年各县(市、区)低保、特困标准(截止到二季度)
单位:元/月.人 | ||
地区 | 低保标准 (城乡统一) | 特困标准 (城乡统一) |
柯城区 | 770 | 1096 |
衢江区 | 770 | 1001 |
常山县 | 770 | 1001 |
开化县 | 770 | 1094 |
龙游县 | 770 | 1135 |
江山市 | 770 | 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