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聚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出25条财政金融“干货”政策举措,积极对冲疫情不利影响,为全省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省财政厅作为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牵头负责部门,紧紧依托所属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融资担保公司),着力打造“平台化+体系化”、“政策化+市场化”、“数字化+多样化”建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覆盖全省,实现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大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支持复工复产再加力加码。
打造“平台化+体系化”,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全覆盖
当前,受疫情影响,很多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突出矛盾。因规模、资质等受限,不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经营主体虽然有订单、有市场,但因“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通过市场途径获得融资支持较为困难。帮助这些主体解决市场经济难以解决的融资问题,切实为实体经济“输血”,省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江西为数不多的省级融资担保平台被寄予厚望。
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将省融资担保公司做强做大为省融资担保集团,力争2020年底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级。同时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业务合作,构建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对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辅导企业发展能力,推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管理要求,促进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
省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江西省唯一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省级平台,正在快速推动省内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实现对接4家省直担保机构、7家市级担保机构、28家县区担保机构,全年新增体系成员40家(含省融资担保公司),覆盖了赣州、吉安、鹰潭、新余、景德镇、抚州、萍乡7个设区市,并将于2020年底前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域全覆盖。
打造“政策化+市场化”,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为将降低担保费率落到实处,《若干措施》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业务,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省、市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5%;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省、市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3%。
对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扶持重点优势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应当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同时,鼓励各地出台配套奖补措施,加大支持激励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提升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
打造“数字化+多样化”,简化手续降低融资门槛
为给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若干措施》指出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可以申请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遵守人民银行的有关征信管理规定,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各级政府涉企信用信息平台应及时与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并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接入和查询提供方便。
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采取多样灵活的反担保方式。《若干措施》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对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服务,支持采取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方式,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简化审核手续,提供续保便利,降低融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