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粮食补贴标准及新政策,安徽粮食补贴一亩地多少钱

时间:2021-12-31 03:36:01 华夏高考网

安徽省一直是我国粮食大省,在种粮大户补贴方面一直有着积极的政策扶持。 在《安徽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下,安徽各项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有序进行,并取得了积极效果。

附:安徽,简称皖,省会合肥,位于中国大陆东部,介于东经114°54′-119°37′,北纬29°41′-34°38′之间,公元1667年因江南省东西分置而建省。得名于“安庆府”与“徽州府”之首字。

安徽地跨长江、淮河南北,东邻江苏、浙江,西连湖北、河南、南毗江西,北与山东接壤,东西宽约450公里,南北长约570公里,土地面积13.9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45%。地形地貌由淮北平原、江淮丘陵、皖南山区组成。境内的巢湖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安徽是中国史前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拥有淮河、新安、庐州、皖江四大文化圈。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建〔2012〕38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试点工作,经研究,我厅制定了《安徽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建〔2012〕386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粮食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加快转变粮食生产方式,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通过补贴项目的带动,有效增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种粮大户”)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鼓励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断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逐步实现“高效种粮”和“绿色种粮”。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省财政提出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统筹安排试点资金。各试点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支持种粮大户迫切需要解决的事项。

(二)大户受益、简便易行。补贴政策要让种粮大户直接受益,操作方法要简便易行,便于监管。补贴主要通过项目方式支持,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的方法,坚持“先贷后贴、先建后补”的原则。

(三)明晰责任,注重实效。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建立项目管理的科学机制,做到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有机结合。同时要加强与农业、水利、国土、环保、林业、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补贴对象

主要补给种植小麦或稻谷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种植粮食耕地面积(不含复种面积和已纳入退耕还林补贴的面积)平原地区不低于300亩(含)、丘陵地区不低于200亩(含)、山区不低于100亩(含),鼓励连片开发,鼓励签订中长期流转承包合同。各试点县(市、区)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可根据本地种粮大户经营规模情况,在省级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基础上,自行设定当地补贴对象的耕地面积和流转土地合同租期的下限,并择优选择扶持对象。

四、补贴范围及方式

补贴资金可用于支持种粮大户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增强抗灾能力、方便储存销售、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

(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包括修建田间灌排系统、桥、涵、闸以及机耕路等;

(二)小型农田整治建设补助,不含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简易仓储设施、晒场和集中育秧点建设补助;

(四)烘干设备购置补助;

(五)贷款贴息,对在本方案补助项目范围内申请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六)担保贷款贴费,对在本方案补助项目范围内发生的担保贷款给予贴费。

各试点县(市、区)可在上述范围内,自主选择具体的支持项目,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安排配套资金。种粮大户补贴项目具体申报程序、审核方法、补助标准、贴息(费)期限及贴息(费)率等由各地自行确定,要明确单个种粮大户年度补贴上限,补贴资金要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相协调和区别。种粮大户每户每年只能享受以上范围中一项补贴。补贴资金不得用于购建办公设施、交通工具以及管理性支出,不得用于归垫种粮大户以前年度已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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