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7高招加分政策出台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分四档,分别是:加10分、加5分、加3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共有17类考生可获高考照顾政策。即日起至5月3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照顾政策主要分三大类
一类是适合全部招生院校
一类是面向报考在闽高校
另一类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类考生文考总分可加5分
据了解,有5类考生,文考总分可加5分,分别为: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这些考生文考总分可加10分
据了解,这类考生,文考总分可加10分,分别为:
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
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这些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文考总分加3分
按照规定,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
这些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文考总分加5分
据了解,有2类考生在报考在闽高校时,可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这2类考生分别为: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5类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规定,有5类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劢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为今年新增加类别。
其他4类考生为: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