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解读(二)

时间:2021-07-25 14:36:30 华夏高考网

焦点问答

我省是否已实施该改革?

是,空档期保险金已补齐

答:我省已实施。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改革决定10月1日起实行。从我省开始实行这一规定之日起,到去年10月1日之间“空档期”的养老保险金已经补齐。

事业单位会否“吃”企业养老金?

不会,前者由财政埋单

答: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所以不涉及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金的情况,而是由财政埋单。从全国来看,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去年底已覆盖了3.4亿人。基金积累到了3万多亿元。而机关事业单位从10月1日起实施改革,过去确实没有基金积累。

我省企事业单位抚养比如何?

企业近2名职工养1名退休者

答:我省企业的抚养比是1.95:1,也就是说不到2个在岗职工养1个退休者。而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暂无统计。从全国来看,企业的抚养比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抚养比大概是2.5:1;机关更高,大概是2:1。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有何差别?

后者女性晚5年退休,有职业年金

答:首先是领取的年龄不同。企业职工男60岁退休、女50岁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是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

另外,企业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除了养老金外,还有一部分职业年金。

其他保险是否已并轨?

已有相应规定,正在推进

答:我国社会保险至少有5个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已普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人社部正在推进这些工作。

沈阳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多少人?

目前为153691人

答:目前沈阳市事业单位总数为3938家,实有人员总数153691人。也就是说,养老保险改革后,沈阳有约15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要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能提前提吗?

只用于养老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怎么转移?

事业转企业,关系、储存额随同转移

答: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咋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

答:我省各级政府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

各市将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延长退休后还需缴费吗?

70岁之前继续参保缴费

答:改革后经批准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金待遇。

曾参加企业养老险,年限咋算?

在企业缴费年限应予确认

答: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

我省如何管理保险信息?

统一管理全省数据资源

答: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建设省级信息平台,集中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全省数据资源,通过专网支持全省业务经办,并统筹考虑与其他业务领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各市将筹措信息系统建设配套资金,做好网络延伸和终端配置等配套工作,做好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实现人手一卡,并在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中积极推进身份凭证和待遇领取应用。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将如何调?

根据物价和工资情况统筹调整

答:我省将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家和省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保险基金会否实现省级统筹?

逐步实现省级统筹

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预算、分级管理、省级调剂,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各市政府将切实履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执行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省部级以上劳模退休费如何变?

在职时一次性奖励,退休金不涨

答: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从原渠道列支。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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