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石家庄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石家庄最新工伤赔偿项目表等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河北1至6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遗属的抚恤金以及护理费工伤赔偿标准
一是1至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主要采取根据伤残等级定额调整的办法,相应级别对应本人每月增加:1级伤残315元,2级伤残300元,3级伤残285元,4级伤残270元,5级不低于255元,6级不低于235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将补足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原则,遗属原为工亡职工配偶的,这次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属于其他亲属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三是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工伤保险条例》对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和基数有明确规定,标准是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50%、40%、30%,今年的生活护理费标准待我省社平工资公布后,即可按规定进行调整。
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1级至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前已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仍然按原渠道支付;对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1至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以及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5级、6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要求工伤人员现所在单位给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