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2014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