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注: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
办理材料
职工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4、《珠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5、《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6、《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地址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红山路24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
地址:江湾二路1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灶保险所
地址:272省道三灶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附近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拱北办事窗口
地址:迎宾南路2037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2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