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455.24元,将我省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
1、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为每月6780元;
2、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356.72元,下限维持3017.01元不变。
黄山、马鞍山相继出通知,发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
黄山关于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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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一部分
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55.24元/月,核定20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365.72和3017.01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马鞍山关于调整2020年度
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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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一部分
关于企业(单位)及职工
2020缴费年度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为职工个人2020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2020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19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上限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455.24元的300%即16365.72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017.01元。
关于退养、协保人员
养老保险。财政缴费及已改制企业的退养人员工资基数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73.14元申报;财政缴费及已改制企业的协保人员工资基数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5455.24元申报。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
1.养老保险。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设10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73.14元、70%即3818.67元、80%即4364.19元、90%即4909.72元、100%即5455.24元、110%即6000.76元、125%即6819.05元、200%即10910.48元、300%即16365.72元, 也可选择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017.01元申报,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0%。
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2.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与养老保险保持一致,费率为10%或7%(费率为10%的配置个人账户资金,费率为7%的不配置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