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致信全省纳税人,感谢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并提示公众,从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让广大纳税人尽早享受改革红利,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表。河北省税务局提示公众,今年10月1日后发放的工资,财务人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别忘了适用5000元的新基本减除标准和新税率表,确保让员工及时享受改革红利。
公众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河北省税务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家税务总局”及“河北税务”微博、微信,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了解、咨询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