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最低工资标准】
7月1日起,天津最低工资标准上涨,由每月1850元调整为1950元,每小时10.6元调整为11.2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8.5元调整为19.5元。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然后,透过现象看本质,进一步思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对收入的哪些方面产生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影响带薪休假、公积金
目前天津公积金缴纳基数的最低标准,就是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很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就相当于变相涨工资了。
正常情况下,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例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带薪休假的时候只能拿最低工资。(设想一下同样是月薪8000元,别人休产假每个月可以继续拿8000元,你休的话每个月却只能拿1950元,亏大发了!)
最低工资标准影响的主要有三类人
1、基层劳动者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保障贫困及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让这些人的工资水平能否应付得了最基本的生活。
2、销售岗位人员
很多企业中都有销售或推销等岗位,从事这些职业的员工的基本工资往往就是当地的最低工资,大部分收入是由销售提成构成的。
3、小企业员工
有一些运营部规范的小企业,虽说给员工发的工资并不低,但是员工的社保、公积金都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