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方法
政策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的确定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某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张某,单位对其工资实行年薪制。即每月发放基本工资4000元,12月再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12万元。此外,12月张某还取得单位发放的第13个月工资6000元。
计算:
张某12月共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0+6000=126000,126000/12=10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6000*25%-1005=30495元,此外,当月基本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3%=15元。
则张某12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0495+15=30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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