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套改办法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公务员职务工资对照表 单位:元
职 务 职务类别 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 一级
国家级副职 二级 至 四级
省部级正职 2,510 四级 至 八级
省部级副职 1,900 六级 至 十级
厅局级正职 1,410 1,290 八级 至 十三级
厅局级副职 1,080 990 十级 至 十五级
县处级正职 830 760 十二级 至 十八级
县处级副职 640 590 十四级 至 二十级
乡科级正职 510 480 十六级 至 二十二级
乡科级副职 430 410 十七级 至 二十四级
科员 380 十八级 至 二十六级
办事员 340 十九级 至 二十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