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函〔2015〕43号)精神,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为44513元。
根据绍兴市统计局度劳动工资统计结果,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44466元,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和上虞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45118元。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比增长10%。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函〔2015〕43号)精神,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为44513元。
根据绍兴市统计局度劳动工资统计结果,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44466元,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和上虞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45118元。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比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