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最新消息

时间:2021-10-05 14:37:46 华夏高考网

四川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全国大部分省市都上调了退休人员养老金,那么全国各省市还会继续上调基础养老金吗?四川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的具体情况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先看看关于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作为供参考。

关于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川人社发(2014)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按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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