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宁二手车市场上,迁入广西车辆仍为“国IV”以上车辆。
今年3月,国务院要求各地在5月底前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7月初,区内钦州、防城港等几个市已“取消限迁”,陆续放开了二手车的准入标准。8月8日,自治区环保厅和公安厅联合下文,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的迁入管理,明确规定“外省迁入我区的二手车需达到‘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这一文件的出台,让钦、防等市的二手车市场好一阵忙乱。有业内人士认为,受此影响最大的还是消费者。也有观点认为,随着符合标准的二手车越来越多,“国IV”门槛的影响会逐渐消弱。
部门
外省迁入二手车需达“国IV”及以上
近日,自治区环保厅、公安厅联合下文表示,对于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一律不准迁入。文件还要求,从8月8日起,外省拟迁入我区的二手机动车辆,需达到“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
今 年3月底,国务院明确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前取消现行二手车限迁规定。记者了解到,广西也于5月底发文响应政策。7月份,包括钦州、防城港在内的多个城市 已落地,陆续取消限迁。可新政实施仅一个月,8月8日,自治区又重新统一限定外省进入二手车将继续执行“国IV”标准。这一政策很快得到实施,8月9日,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在办理大厅大屏幕上发出公告称,“即日起,支队车管所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的转移迁入业务”。
不 少车商和车主质疑部门此举是重新开始“限迁”。对此,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目前不存在“限迁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 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要求,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是不允许办理二手车迁入手续的。环境保护部《关于明确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 淘汰车辆标准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6〕1322号)明确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车辆是指黄标车和老旧车。所以新出文件符合国家对 机动车交易流通的相关要求。
南 宁市公安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份国务院文件出台后,南宁各相关部门商议,认为南宁市一直执行的“国IV”门槛与文件不冲突。国务院文件和8月8日 新出文件中均注明了“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一律挡在门外不准迁入”。黄标车是根据尾气检测,低于“国Ⅰ”排放的汽油车、低于“国Ⅲ” 排放的柴油车被认定为黄标车;而老旧车原则上指未达到现“国IV”排放标准的车辆。
影响
二手车商和市民措手不及
记者分别采访了南宁、钦州、防城港的二手车商,除了南宁二手车商表示从2014年开始一直实行“国IV”标准,所以影响不是很大外,钦州、防城港市二手车商都感觉有点措手不及。
“这几天我的电话都被打爆了,都是咨询外省不达排放标准的车能不能迁入的,我只好回答不能。”在钦州某二手车企工作的小马说,他在月初刚刚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信息,称“国IV”以下的绿标车过了钦州的环保检测就能过户。后来也帮助不少车主成功办理了此类业务。
在7月下旬,他们收到风声,称外省迁入车要重新执行“国IV”标准,要求客户加紧办理手续,“但没想到广西新规也来得这样快,还是有两辆车没来得及办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在和广东那边商量能不能退货。听说一个同行‘砸’了十几辆国三车在手上”。
钦州市民吴先生7月初听说取消限迁了,打电话问了当地车管所也明确可以迁入。但由于一直没有合适车辆,所以拖到7月底才决定在广州买一辆性价比很高的国三车。可付了订金却被当地代办告知“不能迁入”,3000元打了水漂。
“受影响最大的还是消费者。”南宁二手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肖奇峰表示,如果一个消费者想买一辆8万~10万的车,买新车或“国IV”标准的车,选择范围就较小。如果买国三二手车,那可以选择如2008年广本雅阁之类的中级车,性价比会高很多。
观点
从长远来看是“利好”
“此前大家一直都在观望何时会真正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毕竟这对于我们车商和消费者都很有好处。”一位二手车商表示,从这次文件上看,取消限迁短时间内已无可能。
肖奇峰认为,要想取消限迁,地方环保、财政部门都有顾虑。如果大多数的二手车排放达不到当地排放标准,放开市场,将对当地环境治理带来重重压力。而由于二手车的流通对于当地财政并不产生税收贡献,政府对外地二手车一直持不欢迎的态度。
也 有不少二手车商认为限制外省迁入车辆必须达到“国IV”标准,从长远看是利好。在南宁从业多年的资深二手车经理梁文政表示,南宁的公共交通还未完善,大量 二手车的涌入,对南宁交通来说压力很大,“经过汽车的更新换代,目前市面上符合‘国IV’标准的二手车也越来越多,该项限制的影响会逐渐削弱”。
金盾车辆检测站赖志刚警官介绍,实施新规之后,外地二手车入户南宁的流程与之前并无区别,“在对方车管所提档,提档成功后,须携带南宁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检测站办理入户”。
目前,自治区环保厅正与公安厅积极推进检测数据联网。数据联网后,环保检测和安全检测的衔接将更高效,同时将杜绝环保标志造假的现象。
国办发文要求取消二手车“限迁”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取消“限迁”、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
政 策明确指出,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符 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城市)有特殊 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专家认为,此项政策意在激活二手车市场,进而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据 介绍,我国二手车市场无论规模还是水平,都与世界第一汽车市场的身份不相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显示,2015年我国新车销售近2460万辆,可二手车 销售只有941万辆,销售额近5500亿元,增速只有2%。而在欧美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的销售比例为1.5∶1。按此比例测算,我国二手车潜在市场规 模将达到每年3600万辆,潜在销售额每年约2万亿元。按另一种方式测算,我国二手车年销量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5.5%,而日本约为11%,美国为 16%。即便达到日本水平,我国二手车年销量也将达到1700万辆,成长潜力巨大。而盘活二手车存量,不仅为新车消费创造了新空间,还能带动维修、保养、 保险、金融等行业发展。
“我国二手车发展的制约因素,首推‘限迁’。”有专家解释说,所谓“限迁”就是限制一定排放标准以下的外地二手车迁入本地市场。关注环境保护,提高新车排放标准无可厚非。但直到2016年国五排放标准才开始在全国实施,一些省份2014年就实施二手车国五排放迁入标准,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