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龙岩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龙岩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是龙岩市委市政府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于2020年1月19日印发的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暂行办法。
二、哪些人才可以享受本办法?
《龙岩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规定购房补助申领对象,需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2020 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岩工作的一、二、三、四类人才(一、二、三、四类人才的具体释义详见文末链接);
2.2016年8月起至补助申报时在岩创业、工作的一类人才以及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
3.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获评《办法》所述“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中囊括的各类人才称号的我市现有人才。
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受聘于总部在岩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在岩事业单位(包括医院、学校、科研院所)。
2.受聘于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二、三、四类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岩工作时间不少于6 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
3.各类创业人才,至申报时所创办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实际落地。
注:央企职工、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省、市两级引进生,不享受该政策补助。
三、有哪几种住房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方式分为人才房配售、购房补助、租房补贴三种。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其中任一种形式。
1.人才房配售是指:选址优质地段集中建设人才小区、或在现有安置小区选取优质房源、或在有条件的新建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人才公寓后,由人才集团配售给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
2.购房补助是指: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以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购买持有普通商品房后,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化补助,补助金额逐年发放。
3.租房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本市租房时,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化补助,补助金额逐年发放。
注:获批租房补贴的人才,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可转申请人才房配售或购房补助,但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额。
四、三种住房保障的标准分别是什么?
按照人才层次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类人才:人才房配售优惠150万元;购房补助额度 100 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 7000元,最长发放期限 7 年。
二类人才:人才房配售优惠 60 万元;购房补助额度 42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 3000 元,最长发放期限 7 年。
三类人才:人才房配售优惠 40 万元;购房补助额度 28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 2000 元,最长发放期限 7 年。
四类人才:人才房配售优惠 25 万元;购房补助额度 18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 1300 元,最长发放期限 7 年。
注:在岩新落地创业项目的省引进高层次ABC类创业人才获得项目补助后,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五、如何申请人才住房补助?
人才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查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核查无误同意上报的,由单位填写《龙岩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经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838室,办公电话:0597-3293612,邮箱:lysrcfwck@163.com。
六、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龙岩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已婚的另提供结婚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岩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有效购房合同)或有效租房合同、获评人才的确认文件、每年在岩工作6个月以上时间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