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渭南经开区出台《人才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旨在通过更加灵活的引才方式、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更加有效的保障措施,引进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经济强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措施》提出,通过设立经开区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工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和人才载体建设。对于引进来的的国家“*”“*”、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专家,陕西省“*”“三秦学者”等省级入选专家,分别奖励引才主体5-10万元,奖励专家个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等人才给予个人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助。此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带专利、带资金、带项目来渭南经开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经评估符合条件,给予50万元的创业扶持。对全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如有需求,经评估,另可给予50-500万元的创业股权投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来区创办实体,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
《措施》还特别重视对人才培养的奖励。对于区内获批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补助;获得陕西省“三秦工匠计划”荣誉称号的个人,按照省级财政1:1配套奖励;区内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补贴,取得硕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补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级文学奖的个人,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华技能大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5万元;获得陕西省技术状元、陕西省生产技术攻关带头人、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的个人,奖励1万元。
同时,《措施》鼓励企业建立专家(科研)工作站。每成功创建一个区级专家(科研)工作站,给予5万元的补助资金;对授予市级专家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的配套补助资金;授予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的配套补助资金;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元的配套补助资金。对新认定一个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服务平台,分别给予牵头单位20万元和10万元配套奖励。
为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措施》还大力支持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向各类符合条件人才从住房保障、工作生活补贴、人才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日前印发《渭南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规划(2016-2020)》。《规划》共五部分,分别从高新区人才工作的基础现状、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目标与任务、重点工程与主要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全区人才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详细部署,力争到2020年,人才特区建设更加深入,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队伍结构更趋优化,人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人才政策发挥更加精准、主动、有效,人才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更加健全。
《规划》强调,“十三五”期间,渭南高新区社会经济发展以“创建国内一流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为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探索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新模式。在新的形势下,创新创业人才的发展状况,成为实施“三次创业”和完成全区“十三五”目标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
为此,《规划》提出,要发挥高新区党工委领导人才工作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人才工作;要充分发挥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效能,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和创新创业;要全面构建面向大众的“人人成才、人人发展”的培养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要以产业集群引导人才集聚,为各类人才发展提供事业平台和发展通道;要支持园区人才服务中心发展,为各类人才和企业提供全流程、高水平、专业化的服务;要优化改善园区生活、人文环境,塑造渭南高新区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氛围。通过实施人才服务公共平台工程、特色产业筑巢引凤工程、专业人才培训开发工程、青年科技军团开发培育等重点工程,用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高技能人才支持政策、自主创新创业激励政策等重要政策,力争到2020年,使园区人才资源总量(接受过大专以上教育,包括企业人才、党政人才以及社会事业人才)达到4-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