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3-07-15 12:32:09 华夏高考网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省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电子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收入,是指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的学籍并就读。

提醒:居住登记时间虽未满6个月,但已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就业或就读6个月以上,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证实居住时间的外来人口。

办理材料

1、申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证件复印件; 

2、申领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版(需刻录光盘)彩色照片。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24位RGB真色彩、白色背景无边框、尺寸为32mm*26mm。 

3、居住证申请表。

4、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复印件; 

5、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6、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供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复印件。 

7、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申领居住证。代为申领居住证的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受托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 

申请程序

如果具有能够证明已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就业或就读6个月以上的材料,就可直接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收到申请后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如果不具备上述材料,申请人需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居住证。

办理电子居住证的申请人需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居住证。

电子居住证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办理居住证(需先去派出所进行居住证登记)!

补领、换领

公民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或者居住地址未跨市、县变动的,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丢失或损坏无法辨认的,应提供居住证首次申领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换领。

办理地点、时限、费用

办理地点:暂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

办理费用:不收费

咨询电话:0451-87661781 / 8766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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