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关单位
厦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
正常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15:00至18: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工作时间: 9:00至16:0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缘湾赴金游办证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点: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服务点: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休息
申办材料
1.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现场采集,无需事先提供照片)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5.省外居民申请护照,申请手续与申请人户籍地一致。
注意事项:
1.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护照及普通护照加注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申请普通护照,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当提交军官证或者士兵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护照的,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4.除学龄前(未入学)儿童等不具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外,申请人须当场在《申请表》上采集个人签名。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补发护照: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原护照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被盗的;
(6)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7)国家移民管理局认可的情形。
6.申请损毁、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出入境证件作废声明书》。申请换发护照的,原持证须一并提交,由受理民警核验后,当场剪角发还。
7.普通护照的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提交有效普通护照及证明材料后,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姓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加注。
承诺时限
1.本省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
2.符合条件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签发。
3.公民因出国(境)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可申请紧急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
法定时限的说明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二)收费标准
1.护照120元/本。(2019年7月1日起实行)
2.护照贴纸加注20元/枚。
取件方式
选择上门领证的按预约领证时间到镇海路办证大厅领取;选择快递证件的,由快递公司寄送证件。
办理流程查询
http://218.85.72.214:9080/ELSNetAccept/
如何预约
可通过114,“厦门出入境”微信平台,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http://gat.fujian.gov.cn)首页 “出入境服务管理系统”专栏,“i 厦门”统一政务服务平台(1.下载APP应用程序;2.微信公众号;3.官方网站:https://www.ixm.gov.cn/),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1.下载APP应用程序;2.微信公众号;3.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s.nia.gov.cn/;4.微信小程序;5.支付宝小程序。)预约办证时间,并于预约好的办证时间前15分钟到相应的预约办证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或湖里区钟宅路846号五缘湾赴金游办证中心)办理。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方微信:厦门出入境(xm_crj)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方微博:厦门出入境
岛外四个区受理点:只受理本市户籍居民护照、赴港澳及赴台旅游、探亲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