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潮州市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以上这些问题都有了最新规定。
通知中明确,从 7月15日起调整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包括住宅物业服务费、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等。其中,住宅物业服务费分为无电梯跟带电梯类别,且划分了不同的服务等级,像无电梯一级小区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地下停车场汽车车位物业服务费每月每个25元,而装修押金最高则不超过2000元。
市民
因为现在一些小区物业会出现乱收费、乱定价、乱涨价的现象,有政府统一的管理行为,有指导价有标准,物业也能去遵守的话,可以减少一些物业跟业主的纠纷。
通知指出,7月15日后交房的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可按服务等级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合同形式,按不超过新指导价标准进行约定;原有住宅小区调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按《物权法》相关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才能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价。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及承诺等相关内容向小区业主公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接受业主监督。同时每半年至少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