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时间:2023-06-23 13:54:15 华夏高考网

我市实行包干制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内与业主协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确定,并报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所在地的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制定标准

高层(有电梯)最高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月,

多层(无电梯)最高收费标准1.90元/平方米?月;

自有产权车位最高收费标准70元/车位?月(含公共水电费)。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对应的收费参考标准,以菜单式组合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可以选择相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物业服务费为各项服务收费的总和。

问答

一、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9年2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9〕10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权限如何界定?

答: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

我市采用包干制收费的住宅物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几种方式?

答:有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方式。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三、实行包干制和酬金制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何制定?

答:实行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的住宅物业(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酬金比例或酬金数额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标准?

答: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高层(有电梯)最高收费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多层(无电梯)最高收费标准为1.90元/平方米?月;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最高收费标准为70元/车位?月(含公摊水电费,子母车位按照普通车位的1.5倍收费)。

五、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如何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答: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指导价标准范围内,依法与业主协商,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后,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超过政府指导价如何办理?

答: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功能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功能区)价格主管部门对该物业管理成本、调价的合理性、必要性等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七、哪些物业服务内容列入物业服务费用?

答: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养护、维修,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和绿化养护等。物业服务费用的列支范围以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八、住宅物业服务费如何计算?

答:根据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为准。房屋产权证未记载建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屋产权主的,建筑面积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为准。未记入法定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建筑面积不作为计费面积;收取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费,按照车位、车库的数量计收。

九、如何确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答: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停车场经营者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向车位使用人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十、实行出入证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免费提供多少张出入证(含IC卡等)?

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的出入证(含IC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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