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8年三亚事业单位(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暂未出公告,所以可以先看看2017年三亚市事业单位公告中关于薪酬待遇的说法。
吉阳区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岗位待遇由基本工资(每月2800元)和绩效工资(每月900元)组成,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所在岗位的管理制度及个人工作绩效、考勤等情况进行浮动。
天涯区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由用工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机关雇员和网格员工资标准为3700元/月,综合办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31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各项保险及公积金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部分由招聘单位支付。
崖州区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发放,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岗位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