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河南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

时间:2022-02-11 01:47:05 华夏高考网

一、河南土地流转现状特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我省作为全国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大省和农村劳动力资源大省,近年来,随着全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大力推进和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土地流转速度逐步加快。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321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3%。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省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流转面积快速增加。600个农户中,有379个农户的家庭承包耕地进行了流转,占被调查农户的63.2%。流转面积占其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比重2010年~2014年依次是18.9%、27.0%、42.6%、70.4%、78.8%,4年间土地流转面积占比增加了近60%。

(二)流转期限多属中长期。从土地流转期限看,5年以下的有128户,5年~10年的是114户,10年以上的是137户,分别占33.8%、30.1%和36.1%。即三分之二的农户其耕地流转时间都在5年以上,超过三分一的农户耕地流转时间在10年以上,也就是说大部分农户的土地流转时间都属于中长期。

(三)70%流转户的耕地转给了经营大户。从土地流转的对象看,有88户的土地流转给了种粮大户,88户流转给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二者皆占23.2%;23户流转给了家庭农场,69户流转给了公司或企业等,111户流转给了一般农户,分别占6.1%、18.2%、29.3%。即合计有268户占70.7%的农户土地流转给了土地经营大户,流转给一般农户的不足三成,说明土地经营大户是带动土地流转的主力军。

(四)以转包形式流转得最多。2014年调查户以转包的形式流转的耕地面积为1269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3.7%,以出租、入股或其他形式流转的面积分别是631亩、30亩和63亩,所占比重分别为31.7%、1.5%和3.2%。结果显示,以转包或出租的形式流转的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比重合计超过了95%。

(五)农民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土地流转行为逐步规范。近年来,我省农民种田成本进一步降低,惜地意识不断提高。土地流转从农户口头协商、自发流转向签订契约合同、依法规范有序流转转变。在此次调查的379个土地流转农户中,有238个签订有正规的流转合同,占62.8%,其中20.1%的农户是独自与受让方签订合同,有42.7%的农户是委托村组与受让方签订合同。另有141个因为流转对象多是当地比较了解的邻里或亲戚朋友而以口头协议或以中间人担保的方式进行,占37.2%。

(六)近七成农户获得的年亩均土地流转费用在500元以上。土地流转农户中,年亩均流转费用在500元以下的有120户,占31.7%,这些多是山区和丘陵等土地相对贫瘠的地方或转出时间较早的农户;在500元~1000元之间的有168户,占44.3%;在1000元以上的有91户,占24%。即接近七成的土地流转农户每年获得的土地流转费用都在500元/亩以上,而2010年-2013年全省农户平均种粮净亩均收益分别是588元、620元、718元和760元。也就是说农户在不进行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就能获得相当于全年种粮的净收益。

(七)60%的流转耕地用于种植粮食。农户流转的1993亩土地中,目前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有1195亩,占60%;用于经营蔬菜、林果、花卉、养殖等“非粮”农业的有756亩,占37.9%;用于建厂或办企业等其他“非农”行业的有41亩,占2.1%。也就是说农户转出的土地多数还是种粮的。

(八)超四成农户流转土地是由村组统一组织。从土地流转的交易方式来看,通过村组统一组织进行的有162户,占42.7%;由承包方找上门或自己主动联系的各有83户和91户,分别占21.9%和24.0%;由他人介绍等方式的有43户,占11.3%。可见,村组基层组织在推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九)无人耕种、流转收益稳定是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对于土地流转的原因,因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产业无人或无时间耕种的农户占67.1%,居第一位;认为流转收益比较稳定的有38.8%,占第二位;认为流转收益高于自己种粮收益的占30.2%,列第三位。总之,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种粮比较效益低是目前促使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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