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同岗统筹考试时间及方案和规定

时间:2021-05-05 02:27:48 华夏高考网

黑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截止日期:1月29日工作地点:哈尔滨

为加强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商务厅直属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公办旅游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联系人:王佳丽,电话:(0451)8668465518646261340

邮箱:hlyrsc@163.com

2.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隶属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经贸学科中专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大学路85号

联系人:张庆春,电话:(0454)611005513803664658

张振宇,电话:15246482177

邮箱:hljmjx@126.com

3.黑龙江省肉类食品产业发展中心

黑龙江省肉类食品产业发展中心隶属于省商务厅,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省重点农产品市场运行日常监测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农产品流通行业信息交流、咨询等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霞曼街15号

联系人:文丽华,联系电话:(0451)84618760

邮箱:srszxrsk@163.com,

4.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中心

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提供对俄经贸合作的政策法律、市场信息服务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为我省在俄投资企业的投诉维权工作提供服务。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73号

联系人:黄巍,电话:(0451)82632922

邮箱:hljswtdezx@sina.com,

5.黑龙江省商业职工医院

黑龙江省商业职工医院隶属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服务,是省、市、城镇居民、新农村合作医保定点医疗单位。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5号

联系人:宋玉兰,电话:(0451)53912606

邮箱:syzgyyrsk@163.co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考生可在1月25日9:00至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部门提请仲裁。

3、现场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月25-26日每天9:00-15: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学历证明)到报考单位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在报考单位进行加分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7)周岁年龄按出生日期足年足月进行计算。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招聘专业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主要技能,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谈、技能操作或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不予录取。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将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选聘依据。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451)87708181(省纪检委驻省商务厅监察室)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商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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