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将以宣传扩大知晓,以培训加强认识,以细则补充完善,促进《办法》落地实施,推动海口市爱国卫生工作开展。
《办法》共分六章、五十五条,涉及总则、组织与职责、管理与规范、监督与考核、法律责任、附则六方面内容。
“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宣传力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另一方面在群众中开展广泛宣传,明确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公民的行为准则。”市爱卫办副主任翟慧英介绍,目前已印制了10万份《办法》手册,并同步开启《办法》的普法培训,逐步实现宣传和培训全覆盖。此外,各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开始围绕《办法》制定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市住建局目前正针对“三无”小区问题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海口市卫生单位评比办法》和《海口市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已在拟定中。
“为了保障爱国卫生工作各项内容能够具体落实,《办法》构建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爱国卫生工作监督体系。”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严音莉介绍,《办法》从管理源头上明确了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在实施中,设置建议投诉平台和奖励机制,发挥群智群力,督促单位和个人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同时以媒体为宣传阵地,打造舆论监督平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励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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