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贵州省正式实施65个连片特困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目前,尚有30个县未启动该项工作,教育部将于今年4月28日派督察组到我省开展督查工作。省教育厅要求对目前尚未实施的30个县,特别是整体还未启动的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应于4月25日前敦促本县人民政府出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同时,省教育厅对相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凡未按要求实施补助工作的,将暂停考核优秀的评选、暂停项目资金的拨付等,并在全省通报。
二、生活补助的发放要以乡镇为单位,按岗位随教师工资及时下发,不得以乡镇工作补贴或其他津补贴代替,更不得在乡镇工作补贴等津补贴实施后,将原来实施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冲抵。
三、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公示补助实施情况,并在当地教育部门网站上常年公示教师申领情况,严禁出现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行为。